美國一家幼兒園有一個中國小女孩,她衣著漂亮,又很文静,惹來一個美國小男孩的注意。 一天,小男孩對小女孩說:“我要和你結婚!”小女孩嚇哭了。
小女孩回到家裡,將事情告訴了媽媽。這位中國母親先是忍著, 沒想到那小男孩不“識趣”,仍屢次說要和小女孩結婚。
中國母親找來小男孩的 母親理論。小男孩的母親得知事情原委, 非但沒有好好“教訓”兒子,反而微笑著說:“孩子,你要和她結婚,可以!”
“等等,我會處理這件事情的!”中國母親覺得忍無可忍,聲稱將訴諸法庭。 那位美國母親微笑著勸阻中國母親,然後繼續追問自己的兒子:“你要結婚,你就得先準備房子, 要買很多食物。將來你們會有孩子,你還得像媽媽一樣,送他來上幼兒園。你準備好了嗎?”
“還沒有呢,媽媽!”小男孩回答。 “你還結婚嗎?” “不,我要等到像媽媽一樣大了才結婚!”
從此,小男孩再也沒有向小女孩“逼婚”了。
這是一個教育學者講的故事。他在台上宣講的是教育方式,而我是被那個小男孩的童真打動了。
小男孩對於小女孩只不過是單純的喜歡,卻被那個中國母親看嚴重了。 喜歡是沒有罪的,上天给人類創造了ㄧ雙眼睛, 讓我們可以盡情欣賞這個世界裡數不盡的美。小男孩並不懂得結婚的意義, 結婚的必要前提不是喜歡,而是愛。 愛不僅是感觀上的愉悦,更是責任和奉獻,所以當那位美國母親說到房子、食物和孩子後, 小男孩就不再說“結婚”了。 (作者: 陳德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