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979552
 金牛座的男人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水陸兩用休閒敞篷跑車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顛覆使用維他命新認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妙工具
作者: 金牛座的男人 日期: 2011.08.06  天氣:  心情:






























 

僥倖的機率
 

誰都無法左右僥倖的機率,它最多只有50%;但剩下的50%卻是你可以100%作主。
一家高級轎車代理商的總經理,因為身體狀況出了問題,決定要從兩位業務主管當中選出一位來接替他的位子,於是他找來這兩位候選人。
老總說出他的目的後,出了一個任務,來評估這兩位誰會比較適合成為他的繼承者。
老總出的任務很簡單,他說德國原廠50輛最新款的轎車就要運抵台灣,他想給這兩位業務主管三個月的時間,看誰賣的最多,誰就是新的總經理。
只是老總特別向他們兩位強調一點,他說原廠有告知,這款車有一個電子零件有瑕疵,瑕疵現象的發生機率只有50%,但因為這個瑕疵不會影響到行車及安全性,因此原廠沒有計劃主動召回車子。
但是若瑕疵真的發生了,則零件要等三個月後,才能運抵台灣幫客人換修。
兩位候選人都相當有信心,因為根據銷售記錄,他們兩人都具有在三個月內賣掉30輛車的實力。
但最後的銷售狀況卻出現很大的落差,因為在三個月競賽期屆滿的時候,其中一個業務賣出了49輛,但另外一位卻1輛也沒賣出。
對於這結果感到很納悶的老總,先調出過去三個月來,這兩位競爭者的銷售日報表,老總訝異地發現,兩位業務主管的來客數及試車數不相上下,但銷售量卻南轅北轍。
好奇的老總於是央請一位朋友喬裝成顧客,分別向這兩位總經理候選人買車。
經過詳細的介紹,並且煞有其事地試駕這款新車後,老總的朋友很滿意地向這位已賣出四十九輛的業務主管說:「請問最快何時可以交車?」業務主管:「可以立刻交車。」老總的朋友回說兩天內決定。
第二天, 老總的朋友向另一位沒賣半輛的業務主管試車後,問說: 「請問最快何時可以交車?」
業務主管:「三個月」
老總的朋友:「為何要這麼久?」
業務主管:「因為此款車進量有限,我的配額剛好賣完,若您急著要車,我可以介紹您向我的同事購買,他還有最後一輛!」
老總在聽完朋友的敘述後,好奇的找來那位落敗的Top Sales,問他為何要將客戶往別的業務推?
老總:「聽說,在賣出去的49輛中,有30輛是你介紹的。為什麼要這樣做?」
業務主管:「從員工的角度,我有達成銷售的責任,因此不能停止銷售這50輛車;但從自己的角度,我無法賣一輛事先知道有瑕疵、卻沒有零件可以更換的車子給客人,這跟自己的原則牴觸,所以在轉介紹客人時,我都有向客人告知此瑕疵,雖然造成最後別人賣得比我多,但如果他被您選為總經理,就表示您比較在乎業績,比較不在乎誠信。從生涯角度看,我也應該不適合這樣的企業文化。」
就在這個時候,那位賣了49輛車的業務主管走進辦公室,臉色不大好看地拿一張文件給老總,說這是德國原廠發的電子郵件,上面寫著:「The 25 pieces of spare parts will be delayed for another 30 days. (25件備品要再延30天才能交貨)。」
這位業務主管不安地對老總說:「又要延30天,我有好多客戶吵著要退車!」
老總問:「有幾位?」
業務主管說:「25位」
25位!剛好是50輛的一半,有趣的50%僥倖機率,逃都逃不掉,50%的零件瑕疵率全部都出現了。
我們都知道,你若投一百次的硬幣,正反面的機率各是50%。換句話說,誰都無法左右僥倖的機率,因為它最多只有50%;但剩下的50%卻是你可以100%作主。
在這個故事中,賣出車的業務選擇50%的僥倖機率,沒賣出車的業務沒有選擇僥倖機率,如果你是要買車的顧客,你會跟誰買車?你會選誰當總經理?可以確定的是,沒有誰願意被那50%的僥倖機率擊中!
同樣的,你曾有過多少行為是選擇在50%的僥倖機率下進行,在未來的日子裡,它們將有一半會出現錯誤訊息。



本世紀最佳律師故事:
有一位北卡Charlotte的律師買了一盒極為稀有且昂貴的雪茄,還為雪茄投保了火險。
結果他在一個月內把這些頂級雪茄抽完了,保險費一毛也還沒繳,卻提出要保險公司賠償的要求。
在申訴中,律師說雪茄在「一連串的小火」中受損。
保險公司當然不願意賠償,理由是:此人是以正常方式抽完雪茄。
結果律師告上法院還贏了這場官司。
法官在判決時表示,他同意保險公司的說法,認為此項申訴非常荒謬,但是該律師手上的確有保險公司同意承保的保單,證明保險公司保證賠償任何火險,且保單中沒有明確指出何類「火」不在保險範圍內。因此,保險公司必須賠償。
與其忍受漫長昂貴的上訴過程,保險公司決定接受這項判決,並且賠償美金一萬五千元的雪茄「火險」。
最精彩的地方還在下面:
律師將支票兌現之後,保險公司馬上報警將他逮捕,罪名是涉嫌24起「縱火案」!
由他自己先前的申訴和證詞,這名律師立即以「蓄意燒毀已投保之財產」的罪名
被定罪,要入獄服刑二十四個月,並罰款美金二萬四千元。
--------------------------------------------------------------------------------
以上為真實的故事,並且獲選為「近期犯罪律師競賽獎」的第一名~
果然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一山還有一山高啊!
--------------------------------------------------------------------------------
機巧總有破綻,奈何投機取巧者前仆後繼,永遠不乏其人!


標籤:
瀏覽次數:48    人氣指數:2648    累積鼓勵:13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水陸兩用休閒敞篷跑車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顛覆使用維他命新認識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8-07 21:22
她, 59歲,台南市,農漁牧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8-06 09:43
她, 59歲,台南市,農漁牧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