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都陪著我家女兒(小黑喵)睡到快中午才醒來,
今天, 照常在ok便利商店邊享受冰美式咖啡+烤香蒜土司,
一邊閱讀聯合報,
會選擇這份報紙是因為它的醫學版及家庭副刊,
還有副刊都較充實,
尤其是醫學版在用詞遣字方面很深入淺出讓人容易懂,
適合各種閱讀者去仔細閱讀;
當然, 不小心瞄到一角小小的新聞是指"台灣某一年輕暢銷作家到大陸的大學演講,
因為言語風趣又很敢說贏得許多年輕大學生的喝采.
但, 其中那位作家說了一句話讓我看了很反胃,
轉述的字句若有遺落敬請見諒,
但, 我把內容盡量寫原意來.
他站在講台上對大家說自己之所以能寫出那部暢銷的小說又拍成電影是寫自己的
故事,
當然, 隨即又說道: 真恨那時女友被那個男的追走了,
要不, 真想親自教她認識自己的身體構造.....
我看到這句時真的到嘴的食物差一點要嘔出來了,
因為, 一個大女孩需要被男人"親自"教女生自己的身體構造嗎?
這種幽默竟然能博得年輕學子們的滿堂喝采,
我真的不知道該是幸? 還是憂心才好!
從台灣出去的作家想說什麼就說什麼!
卻沒有去好好的思考自己是單純代表了自己,
還是還肩負了一個國家教育的形象在身,
我很想問:若干年後, 若是你的女兒要被另一個追求他的男人"親自"教導她認識自己
的身體構造, 請問你願意嗎?
想到這作家輕描淡寫的一句話到現在連宵夜都快吐出來,
我覺得若要別人看得起你,
最少不要那麼低粗的態度引人看到你的存在,
尊重來自於對自己的自我了解與自愛.
否則任何理念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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