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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言論自由是民主化的照妖鏡
作者: 捷客 日期: 2020.11.20  天氣:  心情:
長話短說 言論自由是量測一個國家或政權的民主化程度.批評政府媒體越多,民主化程度越高
共產國家或納粹式法西斯政權毫無言論自由可言.美國的言論自由度高 民主化也高.CNN整天批評川普,川普只能對罵,但從來不敢關掉CNN. 北韓毫無民營媒體,沒有人敢批評政府.中共比北韓好些, 但是只要批評政府或元首,輕則被查水表,重則是去工作或坐牢.

以這個效標做為民主化的評估依據 可見台灣民主化正在走回頭路.長此以往 人民只有歌功頌德的言論自由了.

言論自由是一種基本人權,指公民可以按照個人的意願表達意見和想法的法定政治權利,這些意見表達不用受任何人「事前」的審查及限制,也無需擔心受到政府或他人報復。有時也被稱為意涵更廣泛的表達自由。它通常被理解為充分表達意見的自由,當中包括以任何方式尋找、接收及發放傳遞資訊或者思想的行為。


言論自由的權利在任何國家通常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例如發表誹謗中傷、猥褻、威脅傷人、煽動仇恨或者侵犯版權和隱私等言論或者資訊的一系列涉嫌侵犯他人人權的行為都被禁止,而表達意見時也需要注意時間、地點和禮儀。

一些可能存在違法行為的國家政權對言論自由的限制程度甚至逾越了人權法案的紅線。

《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及《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明言保障言論自由的權利,確認言論自由的基石重要性,也一方面突顯其脆弱需受保障的面向[1][5]。《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國際人權法》中亦確認言論自由為一項人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指「人人有權在不受干涉下持有意見及主張」及「每個人都有權利自由發表主張和意見,此項權利包括尋找、接收和傳遞資訊和思想的自由,而不分任何媒介和國界。」第19條亦指出,這些權利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行使時必須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確保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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