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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讀懂著作權
作者:
捷客
日期: 2020.05.11 天氣:
心情:
創作保衛戰!簡單讀懂著作權法保護自己遠離抄襲風波
2020-05-11 09:11 聯合新聞網 / 讀.書.人
書名:《一不小心就被吉:白話的生活法律對策》
作者:雷皓明
出版社:寶瓶文化
出版時間:2018年11月9日
閱讀小貼士
抄襲事件頻傳,繼四月初震驚文學界的駱以軍《明朝》事件之後,設計圈也在四月底也有另一波抄襲事件正火熱延燒至今。臺灣空間風格設計團隊「Lo-Fi House」遭Dcard網友揭發用於居家布置的畫作,是參考網站Pinterest上設計師的作品圖所畫出的。
(延伸閱讀:台灣設計師爆抄襲爭議!空間設計團隊大量抄襲 遭原作者抗議)
誰也不想成為抄襲事件的主角或受害者,然而拜科技所賜,資訊取得越來越便捷與豐富,一個鍵即「複製」,完成「貼上」輕而以舉,卻也很容易一個不小心就觸法。《一不小心就被吉》本書作者雷皓明律師帶你瞭解日常觸法擔憂、法律糾紛,以及最基本的簡單處理原則,抱緊你的權益,遠離飛來橫禍,保護好自己!
文/雷皓明
雷律師釋疑
分享別人創作的文章、圖片或影片檔案,可能會侵害他人的「著作權」
一個簡單按下「轉傳」、「分享」的行為,可能已經侵害了著作權人的「重製權」與「公開傳輸權」。
●重製
【定義】簡單來說,就是讓著作重新再現一次。
【例子】在電腦裡複製、貼上的操作,就是最好的例子。
公開傳輸
【定義】透過網路或其他方式,把著作傳達給公眾。
【例子】當你在臉書發布一個公開的動態時,你就已經行使了貼文著作的「公開傳輸權」。
「著作權」基本上是專屬於著作權人所有的。想用人家的東西,總得經過主人同意,所以當你沒有經過創作者的同意,就利用網路分享了他的文章、圖片或影片,形同是偷偷行使專屬於著作權人的權利,已經侵害了著作權人的「重製權」與「公開傳輸權」。
依照《著作權法》第八十四條、第八十八條,著作權人可以向你主張民事責任;你更要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負起刑事責任,可能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七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金。
為了一個簡單行為所付出的代價,很不值得。
轉貼給「誰」,效果不同
不過,法律也不是那麼不近人情。並非所有分享出去的行為都是侵害創作人的著作權,因為法律為了調和大眾的公共利益、促進文化發展,給了我們「合理使用」他人著作的空間:在符合合理使用的條件下,即使沒有經過著作權人同意就行使他的著作權,是不會被法律追究侵權責任的。
如果你沒有營利目的,轉傳的對象也只限於家人或正常社交範圍的群組,可能都算是合理使用,不會被追究侵權責任。
但如果是轉傳到路人甲、乙、丙、丁……這些不特定多數公眾都能隨時加入的群組裡,可能就無法構成合理使用。
轉貼的是影片網址連結,會構成侵害他人的「著作權」嗎?
關於這一點,有很多細節要討論。
只有轉傳網站連結時
有一種狀況很常見:轉傳的不是文字、圖片或影片檔案,而是影片的網站連結,也就是說,收到訊息的人還需要額外點進網頁連結才能看到影片,像是轉傳YouTube連結和別人分享好聽的新歌、電影預告、搞笑影片……這些行為,在你我的生活中是再普遍不過的日常。
不過,這種情形就和一般轉傳圖片、文字的狀況不同了,因為轉傳的是網址,那麼朋友要點進網址才能看到影片內容,所以這樣的轉傳行為並不會讓著作直接重現,也沒有直接透過網路傳達著作內容本身給公眾,不會侵害到著作權人的「重製權」與「公開傳輸權」。
雖然只有轉傳網站連結,但明知來源不合法時
如果明知道網站裡的影片是盜版或未經合法授權的(例如:各種影劇線上看的網路平台),而且上傳該盜版影片的行為人是台灣人,會受到我們的《刑法》規範。在網路上轉傳盜版影片網址連結的行為,雖然因為只有轉貼網址而沒有違反著作權,但是,「轉貼」卻可能會讓你變成「上傳盜版影片而侵害公開傳輸權者」的共犯或幫助犯,一樣需要負共同侵權責任。
我處理過一個案件,被告將中國某優×影音平台的影片連結轉貼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因而被影片的著作權人告。不過,因為上傳影片者十分有可能為中國人,並不受台灣的《刑法》約束,因此,那位上傳影片者「侵害公開傳輸權」的罪行在台灣無法成立。既然正犯不成立,要告這件案子的被告是共犯或幫助犯,當然也不會成立。
但是在轉貼網址前,還是要注意影片是不是合法的,才不會讓自己陷入麻煩。
單純接收、觀賞他人轉貼的內容,不會侵害「著作權」
那麼,看的人會不會有事?
關於這點,你可以放一百個心,單純地接收、觀賞別人轉傳的文章、圖片或影片內容,不會行使到著作權人的權利,也就是不會有事。
不過,當你覺得別人轉傳的內容實在是太棒了,想要儲存起來或再轉傳給別人──小心!這樣的行為可能又會侵害著作權人的「重製權」與「公開傳輸權」。
大家來思考
智慧型手機和社群軟體愈來愈發達,讓資訊傳遞變得更方便。能用這樣的方式讓更多人知道新知識或好內容是好事,然而,《著作權法》是保護著作權人的創作心血,同時也以「合理使用」的制度平衡大眾利益。
當你按下分享或轉傳的按鈕前,如果能先想想自己的行為是否會侵害到創作人的權益,就能讓自己遠離民事、刑事責任,也能幫助創作者有更健康的創作環境。
●本文摘自寶瓶文化出版之《一不小心就被吉:白話的生活法律對策》,請勿轉載。欲知更多內容請試閱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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