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0,762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真3D身材!不再只是大頭貼!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022332
一個人的生活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夜夜夜夜..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彼眠紅的花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真是鬼島法律
作者:
一個人的生活
日期: 2014.09.25 天氣:
心情:
這是捨社會跟法規阿!警察喝酒撞到人!就照車禍初判表 判定他錯誤比較少 路權他比較有道理!就認為他沒錯 跟他調解 他認為賠償金額10萬是它能接受ㄉ範圍!如果 今天 我父親被他撞死 哪她跟我說 他路權佔贏面 所以 只願拿10萬跟我們和解 再說 監視器畫面看到我父親機車已經騎到中線 才被你撞到 就因為 我父親是閃紅燈妳是閃黃燈 就可以這樣判定 我對這種判定時在不服!對方也跟我們說 上法院也沒關西 到時候也會跟我們求償 他車禍ㄉ損失!酒駕跟路權是兩會事不能相提並論!父親車禍後 我原本一ㄍ月薪2萬多 變成 只能時薪工作 一ㄍ月 賺不到7000 我甚至連房租一半都拿不出來 更別說 生活開銷ㄌ!南到 我們就只能自認倒楣 接受對方和解 讓他被提起公訴最上法院 能夠跟法官求請說 我已經跟對方和解 也有悔意!讓他保住工作?還是 上法院提告 讓法官去裁定?
標籤:
瀏覽次數:
320
人氣指數:
1120
累積鼓勵:
4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夜夜夜夜..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彼眠紅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