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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相處
作者:
小颳
日期: 2011.11.18 天氣:
心情:
一星期見面1次,一次見面12小時,一個月見面48小時。一年見面576小時,同等於24天(不到一個月,等於6.575%的相處時間)。
如果只有24天、兩年48天、三年72天,如果見面72天之後就要結婚的話,那何必利用三年的時間呢?
一起相處72天之後就可以結婚了。等於兩個月過12天就可以決定的事情。
短短的2個月12天,就可以決定與你相處的人是否是守候一輩子幸福的人!
這樣的結果不知道是好或壞。
常常在想這個問題,跟另外一半的相處是否真的就是這樣。
如此的以年相處模式與集中模式。
對於其他人來說是否有想過這種問題。
短短的幾個月時間,非得花這麼多時間,卻不常在一起的交往。
這種相處模式算是代替自己心理所空下的那段時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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