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1,271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真3D身材!不再只是大頭貼!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1199209
心雨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記得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掉了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過敏
作者:
心雨
日期: 2010.08.22 天氣:
心情:
糾纏,充其量只是延長暫時擁有的時間。
唯有放手,被負的那一方,才會有真正得自由。
感情走到最後,如果一定要分手,就該灑脫,因為,苦苦糾纏是不會有結果的。
正如同相愛是兩個人的事,分手也該是雙方共同接受的決定。
經過多次感情歷練的人,有朝一日一定要恍然大悟~相愛,和分手一樣,都必定是「兩情相悅」的事,兩個人都同樣覺得這樣做對大家都好。
愛情剛開始的時候,暗自裡單戀一個人,絕對是痛苦的。
愛情走到結束的時候,其中一方不肯放手,苦苦糾纏,更是痛苦!
貶低了自尊、傷透了心,留下萬劫不復的創傷。
用盡所有的力量,看著挽不回的情愛,越走越遠,才知道什麼叫做「情何以堪」。
交往多年,他覺得她配不過,於是理性的提出分手,她問了千百次:為什麼?
為了不傷她的自尊,他回應了各種理由,可是沒有一項是真正的原因。
越是編理由,越不容易令她死心。她越是不肯死心,越想糾纏到底。
至少,再多陪陪我,哪怕只有一個晚上也好。
既然沒有第三者介入,她想用「得寸進尺」的策略,一點一滴慢慢挽回褪色的愛情。
若是還有情,他鐵定會速速離去,以免留給自己反悔的餘地。
對她已沒有感覺的他,見她無助悲傷,卻難以挑起惻隱之心。
就算多陪她一個晚上,也只是盡朋友道義而已。
天明之前,他還是要走。
將來,他碰到一個令他心動的女子,還是會遠遠的離開她身邊。
她不吵不鬧的動之以情,或者大吵大鬧地抒之以理,都只是一種無謂的糾纏。
這些,並不足以改變他想要分手的事實。
糾纏,充其量只是延長暫時擁有的時間,唯有放手,被負的那一方,才有真正的自由。
愛情結束,記得放手,以最優美的姿勢。
被辜負的苦楚,最多只能是一臉的無辜。
眉頭的鎖、眼角的淚、乾枯的唇、手心的汗、血液的浪。
在轉身的剎那,都變成無言的沉默。對方若有良心,當牢記這一刻。
對方若無義,哭鬧何用?
當不成情人,做不成朋友也罷。
放手吧.....且讓對方在多年以後,偶然想起你,還會覺得是個美好的回憶....
標籤:
瀏覽次數:
2446
人氣指數:
133566
累積鼓勵:
6556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4
6
2
15
記得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掉了
住戶回應
時間:2012-06-24 01:04
她, 47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9-20 14:24
她, 59歲,亞洲其他,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8-27 01:17
她, 30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8-25 22:12
她, 37歲,台南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8-25 10:52
她, 31歲,歐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8-25 00:18
她, 41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8-24 18:04
她, 35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8-24 10:35
她, 31歲,嘉義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8-23 22:57
她, 46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8-23 17:16
她, 39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上一頁
|
下一頁
[
最前頁
]
[1]
2
3
4
5
6
7
[
最末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