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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8/12/05的日記
作者: 捷客 日期: 2008.12.05  天氣:  心情:
1. 葉盛茂 五罪重判十年 法院認定扁家A國務費洗錢 中時電子報

台北地院昨以五大罪狀,重判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十年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五年。合議庭認定陳水扁兒媳黃睿靚被瑞士凍結的二千一百萬美金中,約一千六百萬部分,與陳水扁年薪收入顯不相當,且陳致中夫婦都沒有工作收入,可能有部分資金是來自國務機要費的犯罪所得。這也是司法文書,首次認定扁家海外洗錢資金來自國務費貪汙所得。

2. 原來如此

葉盛茂妻子聽到宣判結果後說:台灣是個沒有主權與人權的地方。
原來扁茂始終這樣認為 難怪阿扁貴為總統 還需葉局長掩護 把大量金錢匯往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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