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的迷霧令人有一種錯覺,以為夢中誤闖天庭,不如順手牽羊,拿走幾個千年蟠桃,趁著猴王一條後腿尚在人間,自會擔任代罪羔羊。早晨,路邊一輛吉普車下,有一截從車底伸出來的,黃白相間的貓尾巴,粗大得有點笨拙。我知道,貓在車底擷取那冬末的最後一絲餘溫。街上的野孩子的事,一向是我最好管的閒事。很自然地,我走到車旁,腳尖輕輕把那截貓尾巴掃回車底去。貓兄,難道沒聽過那個傳說嗎?你要追到尾巴才會得到幸福,若尾巴弄丟了,你往哪裡找幸福去?走了一段路之後再回頭,再次看見那截貓尾巴,這一次豎得直直地,在街的轉角處旋風式略過。天邊有層層重疊的雲,一線陽光穿過雲中的破洞插射下來。於是,昆蟲在驚蟄之前突然甦醒。愛上春天濕濕潤潤,白白滑滑的奶油白色皮膚。愛上二月那天愛上你。如果春天永遠是一場曖昧,就不許夏天的清晰,破壞那一釘一木,辛辛苦苦搭建而成的傳說舞台。曖昧的美不一定持久,但一定閃閃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