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最紛擾的一個字:爭。 這個世界的吵鬧,喧囂,摩擦,嫌怨,鉤心鬥角, 爾虞我詐,都是爭的結果。 明裏爭,暗地爭,大利益爭, 小便宜爭,昨天爭,今天爭,你也爭,我也爭,雞飛狗跳, 人仰馬翻,爭到最後,原本闊大渺遠的塵世, 只能容得下一顆自私的心了。
生活中,可以有無數個不爭的理由。 心胸開闊一些,爭不起來;得失看輕一些,爭不起來; 目標降低一些,爭不起來;功利心稍淡一些,爭不起來; 為別人考慮略多一些,爭不起來……,但欲望, 讓每一個人像伏在草叢深處的獅子,按捺不住。 權錢爭到手了,幸福不見了;名聲爭到手了,快樂不見了; 非分的東西爭到手了,心安不見了。也就是說,你絞盡腦汁, 處心積慮,甚至你死我活爭到手的,不是快樂,不是幸福, 不是心安,只是煩惱,痛苦,仇怨,以及疲倦至極的身心。 不爭不好嗎? 哪怕是少爭一點,把看似要緊的東西淡然地放一放, 你會發現,人心就會一下子變寬,世界就會一下子變大。 也因了這少爭,笑臉多了,握手多了,禮讓多了,真誠多了, 熱情多了,友誼多了,朋友多了。一句話,情濃了, 意厚了,愛多了。喧囂的人世,剎那間,萬噪俱寂,恬靜出塵。 常記得,鄉下三四月間,一院子春花爛漫,桃李吐芳, 鮮花傲放,姹紫嫣紅,競相爭奇鬥豔。然而,荒涼的一角裏, 總有一針或幾針芥草窩在石板下,獨自努力地綠著, 儘管它僅有一點鵝黃,顯得孤單,弱小,了無生氣, 但它依然是春天的一部分——渺小而又頂天立地的一部分。
是的,這個世界不會厚此薄彼。你沒必要去爭什麼, 生命,只在被欲望迷亂了的人心中,才一定要分出尊卑高下。
不爭,是人生至境。 英國詩人蘭德有一首詩是這樣寫的:我和誰都不爭, 和誰爭我都不屑;我愛大自然,其次就是藝術; 我雙手烤著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準備走了。 *來源轉貼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