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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發牢騷
作者: 109~沉睡中 日期: 2009.08.03  天氣:  心情:




我一直相信



喜歡一個人是要用誠意跟另外一方認識的



也認為應該要先彼此了解



才能從朋友晉升為好朋友



若個性相處合適



才有可能成為情侶








不過我深深的覺得



現在的人不是了解清楚就跟別人交往



不然就是太多人"口難開"



我還真是不能理解



有什麼事情是那麼的難以啟齒勒???



又不是要你在大庭廣眾之下告白!











真是受不了~凡是無關緊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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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8-16 21:43
他, 41歲,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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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9-08-17 21:42]:

我也相信是這樣的!!

不了解對方一定會先從外在或者氣息來判斷的!!

我努力看看囉^^

 
時間:2009-08-16 21:32
他, 41歲,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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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9-08-16 21:36]:

相信自己是當然的!!

畢竟我都長那麼肥...喔~不不不!是大隻

我一直都相信~速食的愛情也會速時的消逝!

那樣的感情~不如不要!

浪費自己的感情,也傷害了對方!

 
時間:2009-08-16 21:20
他, 41歲,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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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9-08-16 21:27]:

"喜歡一個人是要用誠意跟另外一方認識
也認為應該要先彼此了解
才能從朋友晉升為好朋友
若個性相處合適
才有可能成為情侶"→就是這個觀念啊!!


可是有朋友說~現在這個時代

是先交往了解~不和才當朋友耶!! = =+

真的是這樣嗎??

 
時間:2009-08-16 20:58
他, 36歲,基隆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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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9-08-16 21:10]:

DA~幹嘛這樣呢!!

陪我老人家練練拳啊!!

 
時間:2009-08-16 20:32
他, 41歲,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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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9-08-16 20:38]:

是啊~

我太有個性了!

所以~被封為難搞啊!!

唉~

可是我的觀念真的不對嗎?

 
時間:2009-08-10 21:25
他, 36歲,基隆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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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9-08-16 20:39]:

我告訴妳的話~

怕你會睡不著

你還是乖

快九點了!可以上床睡覺唷!

 
時間:2009-08-10 21:22
他, 36歲,基隆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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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9-08-10 21:23]:

噓~~

現在還不可以!!

還沒過深夜12點!

 
時間:2009-08-10 21:19
他, 36歲,基隆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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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9-08-10 21:21]:

就是...

那個咩!!

你懂得咩~~

 
時間:2009-08-10 20:58
他, 36歲,基隆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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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9-08-10 21:17]:

你說哩!!

我明明是說兩雙~

不跟妳好了!

 
時間:2009-08-10 20:56
他, 36歲,基隆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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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9-08-10 20:56]:

oh~對吼!你是男人

但是不是跟我有一腿的男人!!

是跟我有兩雙腿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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