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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情的個性
作者:
吃蘋果不吐葡萄皮
日期: 2008.05.03 天氣:
心情:
在勾選擇友條件的36個個性要求選項裡,我呆了呆。
我始終相信愛情其實就是一種人與人之間適不適合的個性,
例一、對女友溫柔的男人,不論今天是與隔壁的青梅竹馬阿珠到陣(台語)、
或是與隔壁公司的阿芬在一起,那溫柔的男人始終溫柔。
例二、對女友大方的男人,不論今天旁邊帶的是鄰家女孩類型、
還是夜店辣"咩"Style,會大方的男人始終毫不手軟。
因字數有限,例三例四~到例X請發揮自己想像力,在此不浪費篇幅。
講到大方的男人(友),讓我想到Tobe,又名潘仔B。
第一次見到潘仔B是在Plush,Ann說她新交的港仔男友,
晃了晃指間的Bvlgari戒指,她說他不想她仍帶著前男友送的戒指,
因此第二次來台灣,就買了這只指環,
當他不在她身邊時,可以睹物思人。
女孩們是不是會真的睹物思人,我實在不于置評。
不過可以肯定的,90%的女孩們仍對禮物攻擊沒有招架能力。
潘仔B是Ann被前男友深深傷害過後的第一個男友,
交往不到兩個月間,兩人密切的往返港台,
潘仔B對Ann,也算是極盡呵護。
只可惜長距離的戀愛只維持了短短八週,即宣告分手。
Ann說明了分手理由1.潘仔B的酒品很不好,他們幾次去蘭桂坊,潘仔B都在他朋友面前很失態,
讓Ann覺得很丟臉,也很尷尬。分手理由2.是潘仔B的冷笑話一點也不好笑,她喜歡幽默的能逗她開心的男人。至於導火線分手理由3.則是Ann跟潘仔B對於"割包皮"一事,沒有共識。
是的,Ann很堅持男人應該要"割包皮",因為她很愛乾淨。
但潘仔B覺得那沒什麼大不了,他以前女友從未提出這樣的"要求",
他可以為她付出許多,但還沒到可以貢獻出割小弟弟皮的地步。
總之,在兩人熱熱鬧鬧的分手半年(也許一年)後,
Ann再去香港旅遊,她打了通電話給潘仔B,要他請她吃飯,
潘仔B也很有禮的大方依約在廣東道請了頓浪漫又昂貴的晚餐。
席間,Ann問潘仔B:「我的生日禮物呢?」
你知道的嘛!廣東道什麼沒有,就名牌店多,
潘仔B很孝順的雙手奉上一個Gucci包。
聽完Ann的敘述,
我清了清喉嚨,雖然大家是姊妹,是好友,但我不得不冒著死後下地獄被剪舌頭的危險,
我還是老實跟她說了,其實你們一個扯鈴一個盤子,該是很好的結合,可惜沒傳為佳話一段。
Ann用手肘給了我一個拐子,大笑著。
我認真的跟她說,其實潘仔B其實對她很好,而且環境也不錯可以好好照顧她,
聰明的女人該找個很愛自己的男人,然後兩人好好的在一起。
Ann說:「哎呀!有錢只是基本,但個性差太多了啦!!!」
爾後,Ann在那種一週五天趴的日子裡,如魚得水,簡直可以說天天都有新鮮事!0!
Ann就像我們常形容的那種"臨老入花叢"的那種人,
乖久了,那反撲的威力讓我們一幫姊妹們傻眼。
這故事越扯會越長,
我怕再寫下去會被廣大的婦女群眾攻擊,也怕廣大的男性朋友心靈會受到嚴重陰霾,
Anyhwere,既然愛情其實就是種個性,而本系統編輯個人資料中形容自我個性,只准給五項,
而擇友條件中個性要求居然也限制三項,
According to Ann,我個人建議,
該有一些比較實際的選項例如:
有錢的、帥的、辣的、愛玩的、花心的、專情的之類
好好好,不要再敲我的頭了,
今日就到此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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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05-05 21:57
他, 99歲,南海諸島,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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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
[2008-05-06 10:32]:
呵~~~~~~~~~
常常訓誡自己要留口德吶~~~